安全生产简报
第 2 期
海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一季度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
▲区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
▲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和监管工作圆满完成
▲全区“三点一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我区公布2010年市、区两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一季度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
2010年一季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标同比“二跌一平一升”,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下降,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纵向分析:2010年一季度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0起,1-3月事故起数较同期下降3.8%;死亡2人,与去年持平;受伤人数47人,同比下降7.8%;直接经济损失12.24万元,同比上升12.6%。其中,工商贸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45起,同比下降10%,死亡1人, 同比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10.69万元,同比下降0.3%;火灾事故4起,同比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1.55万元,同比上升9.33%;环比分析:1-3月每月的事故起数环比逐渐上升,尤其是3月份上升幅度较明显;结构分析:2010年一季度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为90%,其次为火灾事故,所占比例为8%,工商贸企业事故所占比例为2%。可见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仍是抓好各项事故起数的控制,尤其是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监控,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一季度各月份分析:1月份,全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起,死亡1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下降8.3%、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0.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1人,受伤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8.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8.3%。火灾事故1起,未发生死亡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0%。工商贸企业事故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2月份,全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5起,未发生亡人事故,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6.8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下降7.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4起,未发生亡人事故,受伤1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8%,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7.1%。火灾事故1起,未发生死亡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6.7%。工商贸企业未发生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3月份,我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2起,未发生亡人事故,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3.8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8%、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7.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5.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0起,未发生亡人事故,受伤2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7.8%。火灾事故2起,未发生死亡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00%。工商贸企业未发生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区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
2010年2月31日,我区召开海曙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区政府石贤义副区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保荣主持。会上,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就去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提出了具体的特色工作目标以及实施的步骤和要求。最后,石区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必须围绕“三突出、三加强”,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做好年度特色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和监管工作圆满完成
为圆满完成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和监管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明确了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区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心、左右联动、共同参与,较好地完成了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行政审批、安全监管等各项任务,确保了春节期间安全无事故。
一是领导重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准备工作。多次召开区级层面协调会议,及时调整了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协调文化、燃气办、铁路公安、电力、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2010年海曙区烟花爆竹禁售区域,出台了《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召集各街道安监所负责人集中讲解操作步骤,为行政许可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二是抓好培训,确保烟花爆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我区于2009年11月6日在《东南商报》上刊公告,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在往年的基础上采取街道安监所接受报名、核对申报材料,期间共接受报名、定点162家,受理162家,出具受理通知书162份,在申请人承诺安全条件后,由区安监局集中受理,集中审批,最后准许157家,同时委托宁波工程学院安全生产培训办公室(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申请单位(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合计318余人实施了上岗前的培训考核,为人员持证上岗打好了基础。
三是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守法经营和安全燃放的氛围。针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多、老住宅小区多等客观现状,区安委员会办印制了500份《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管理告知书》、40000份《烟花爆竹燃放常识》、《灭火器使用与检查》,以及2800份宣传画、《平安宝贝》视频材料向全区各社区(村)、部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发放;公安派出所划定生产经营单位定点燃放场所;街道安监所在禁放区域内设立了禁放标志牌;公安消防部门实行了流动消防车责任包片制度等。由于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到位,我区春节期间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四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由区安监、公安、工商、城管联合出台了《海曙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联合执法队伍,明确了联合执法时间、法律依据、执法程序、部门职责和检查内容。在节前、节中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期间,共移交公安2起,其中1起非法运输,案值约1万元,没收烟花爆竹、罚款2万元,劝阻、制止无证经营7起。据统计,节日期间共组织了三次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较好地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共对157家经营人检查471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471份,联合执法3次。
全区“三点一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为切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三点一线”工作法,即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狠抓薄弱点,做实一线工作。
突出重点。即加大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依法关停,确保生产安全。
破解难点。即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切实解决各行业、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全力规范全区安全生产秩序。
狠抓薄弱点。即紧紧围绕工商贸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点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发生,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着力夯实监管基础。
做实“一线工作”。即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把工作重心向一线倾斜。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到一线,人员调配到一线,检查督导到一线,整改落实到一线,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责任不到位不放手,真真正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
海曙区公布2010年的市、区两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财产损失特别巨大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部门研究决定将太保华能综合大楼列为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高塘公寓2号楼、宁波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徐家漕大卖场列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为了能更好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区安委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责任主体单位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二是认真督办,抓好落实。督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督促整改单位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各项措施、方案及具体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管理,健全机制。对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置,抓住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报:市安委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平安办
发: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有关单位
编辑:徐鋆 签发:蔡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