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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安全生产简报第二期
2009年安全生产简报第二期
发布日期:2009-03-30 作 者:管理员
 
安全生产简报
 
第 2 期
 
海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
▲区“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组织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暨新《消防法》培训
区安监系统开展“百家”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
 
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
2009年一季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标“二跌二升”,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上升,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值得指出的是,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事故起数同比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纵向分析:09年一季度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2起,1-3月事故起数较同期有30%的上升;死亡2人,同比下降80%;受伤人数51人,同比上升54.54%;直接经济损失10.875万,同比下降65.34%。其中,工商贸企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50起,同比上升35.13%,死亡2人, 同比下降77.78%,直接经济损失10.725元,同比下降1.42%;火灾事故2起,与上年度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0.15万元,同比下降98.6%;环比分析:09年1-3月每月的事故起数环比逐渐上升,尤其是3月份上升幅度较明显(见表1);结构分析:2009年一季度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为96%(其中死亡2人也为道路交通事故),其次为火灾事故,所占比例为4%(见表2)。可见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仍是抓好各类事故起数的控制,尤其是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监控,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一 
季度各月份分析:1月份,我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4起,死亡1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1.6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7.69%、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上升2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6.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人,受伤1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去年持平,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上升20%。 火灾事故2起,未发生死亡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去年持平。工商贸企业未发生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2月份,我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4起,未发生亡人事故,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6.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7%、死亡人数下降80%、受伤人数上升16.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5.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0人,受伤1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4%,死亡人数下降80%,受伤人数上升12%。火灾和工商贸企业未发生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3月份,我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4起,死亡1人,受伤23人,直接经济损失2.8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0%、死亡人数下降80%、受伤人数上升54.5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5.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4起,死亡1人,受伤2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5.13,死亡人数下降77.78%,受伤人数上升54.54%。火灾和工商贸企业未发生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区“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会议顺利召开
2009年3月31日,我区召开海曙区“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区政府石贤义副区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共百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保荣主持。会上,解读了海曙区“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排查治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实施的步骤和要求。最后,石区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把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争取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
圆满完成
为圆满完成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和监管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明确了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区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心、左右联动、共同参与,较好地完成了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行政审批、安全监管等各项任务,确保了春节期间安全无事故。
一是领导重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准备工作。召开区级层面协调会议2次,及时调整了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协调文化、燃气办、铁路公安、电力、教育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2009年海曙区烟花爆竹禁售区域。出台了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召集各街道安监所负责人集中讲解操作步骤,为行政许可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二是抓好培训,确保烟花爆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我区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在往年的基础上采取街道安监所接受报名、核对申报材料,在申请人承诺安全条件后,由安监局集中受理,集中审批,同时委托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申请单位(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合计340余人实施了上岗前的培训考核,为人员持证上岗打好了基础。
三是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守法经营和安全燃放的氛围。针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多、老住宅小区多等客观现状,区安委员会办印制了2500份《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管理告知书》、40000余份《烟花爆竹燃放常识》及《灭火器使用与检查》向全区各社区(村)、部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发放;公安派出所划定生产经营单位定点燃放场所;街道安监所在禁放区域内设立了禁放标志牌;公安消防部门实行了流动消防车责任包片制度等。由于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到位,我区春节期间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四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由区安监、公安、工商、城管联合出台了《海曙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联合执法队伍,明确了联合执法时间、法律依据、执法程序、部门职责和检查内容。节日期间共组织了三次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较好地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先后对170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每家检查3次以上,参检89人次。
 
组织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暨新《消防法》培训
3月30日至31日,海曙区举办新《消防法》培训。辖区8个街道、22个部门和80余个社区以及20余个大型企业的负责人、安管员共计22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省消防支队专家邵云飞、市安监局副局长刘平、区安监局局长童岳孟分别作了辅导和讲座。会上,市安监局刘平副局长对我区下一步的安全和消防监管工作做了重要讲话,要求我区抓住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明晰和区分工作缓急,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条块分工,提高工作实效,共建长效机制。
 
区安监系统开展“百家”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
区安监系统及时响应上级要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号召,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安监人员的引领作用,深入企业提供安全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推动企业安全发展,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是开展安监局长进企业活动。发挥局领导的表率作用,通过蹲点调研、专题走访、民主恳谈等方式深入企业一线,排摸企业安全状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听取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了解安全生产需求,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对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帐,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二是开展安监员进“百家”企业安全服务活动。建立《海曙区安监人员进企业名单》,发动局机关各科室、各街道安监所以及广大社区安全员深入这100家单位,以集中服务、个别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咨询、送书到车间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安全技术难题,帮助搭载企业与政府涉安方面的桥梁,推动安全生产学研结合、学用结合,实现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主体责任的有效对接。
三是建立安全服务长效机制。通过部门与企业的互动机制,把安全生产的服务触角向企业延伸,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达标工作同服务企业有机联系起来,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发展,保安全就是保稳定,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服务方式,积累安全服务经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报: 市安委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区平安办
发: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编辑: 徐 鋆                                                             签发:蔡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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